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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师范学校财务收支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04-15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等法规、规章、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断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努力提高思想素质,树立起高尚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守学校财务秘密,牢固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

二、财务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新的《会计法》,努力钻研业务,不断丰富财务会计知识,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及管理水平,提高工作能力,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的财务活动进行系统的有效管理。

三、财务人员应参与学校的民主理财,参加或列席教职工代表大会及学校经济工作和财务工作会议,保证学校财务工作决定、决议的合规性和可操作性。财务管理人员在编制学校月、季、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时,要做到量入为出,保证重点,统筹兼顾,收支平衡或略有结余;对确因事业发展需要的重大基建项目等投资支出,必须报经教育、财政等主管部门,批准后列入预算或追加支出计划。

四、建立健全收入内部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收款、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学校的一切收入都要纳入学校会计室的统一管理。

1、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预算外收入、事业及经营服务性收入、租赁收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各项收入;

2、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筹措教育经费。任何科室、系部不得缓交、截留或擅自坐支应交款项,更不得隐匿不报;

3、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须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所有收入都要开列合法的收据,禁止一切乱收费。学校的各项收入均应由会计室进行核算,严禁设立账外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进行收入核算,坚决杜绝小金库,不得坐收坐支

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管理制度

1、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2、学校须先预算后支出,体现勤俭办校的原则。根据支出申请或计划,建立审批制度;

3、支出凭证须有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分管领导签字方可报账,注重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做到内容完整,凭证合法,手续齐全;

4、成立财务支出会审会签小组,严格执行学校会审会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