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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师范学校教师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02    浏览次数:


为了正确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教学效果、工作实绩,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教师职务晋升、聘任、奖惩及绩效工资发放等提供依据,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特制定《安徽省灵璧师范学校教师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一、考核范围

安徽省灵璧师范学校在职教师。

二、考核原则

1.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

2.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

3.激励先进,促进职业发展。

4.客观公正,力求简便易行。

三、考核组织机构

为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透明客观,特成立教师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及职责如下:

  长:丁刚

副组长:卢进、张劲、程博

  员:刘孝峰、吕海云、张标、唐振孙宗波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刘孝峰

成员:全体教研组长

工作职责:制定考核方案、教师考核细则;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工作;审核确定最终考核排名及等次;受理被考核人员中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复核申请。对被考核教师进行量化考核,做到标准统一、评分正确。同时核算被考核教师年度成绩,提出初步考核排名及等次建议。

四、教师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奖、评七个方面,德为前提,绩为重点。考核项目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工作基本项,工作加分项,民主测评四个部分。其中工作基本项考核是对工作业绩、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工作态度等的具体量化(具体详见《安徽省安徽省灵璧师范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工作加分项考核包括出勤率、获奖成果、获荣誉称号、科研成果、重大贡献(如参与技能大赛培训、1+X技能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等。

五、考核成绩核算

师德考核合格的教师,考核成绩按照考核细则分别算出思想政治表现得分、工作基本项得分、工作加分项得分和民主测评得分后全部折算成百分制,计入年度考核核算成绩。

计算考核得分:

教师考核得分=工作基本项得分×55%+工作加分项得分×25%+民主测评得分×10%+思想政治表现得分×10%。

六、考核等次及比例

教师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被考核审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教师总人数的15%。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对难以适应岗位工作要求,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失误的,可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

七、考核程序

(一)组建年度考核评审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由选举产生。

(二)学习动员。认真组织教师学习考核的有关政策性文件,明确考核的目的、意义和程序,增强考核的自觉性。

(三)个人总结。在编教师进行个人总结,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中个人填写的部分。

(四)民主测评。对在编教师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家长和学生的意见。

(五)考核思想政治表现。依照《安徽省灵璧师范学校教师师德考核细则》对教师遵纪守法、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得分在合格及以上者进行继续以下考核程序,得分为不合格者,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排序在合格人员之后(如果出现多位不合格人员,其排序按照师德考核得分顺序由高到低排列)。

(六)定量考核打分。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学校考核组对照《安徽省灵璧师范学校教师年度考核细则》,根据在编教师提供的资料对教师分别进行打分。

(七)计算最终得分。按计算公式计算出最终考核得分。

(八)排列名次,综合评定。考核评审工作小组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最终得分,按照高分到低分,提出教师年度考核排列名次及等级建议,经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考核排名及等次。

(九)将考核结果上报校委会,由校委会最终决定在编教师的考核等次。

(十)借调教师年度考核建议参照本方案执行。

 

安徽省灵璧师范学校

教师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20239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