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师范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度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各学部:
根据县人社、教育主管部门工作安排,2024年度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已经启动。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现就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数审批情况
经灵璧县人社局审批,我校2024年可使用空缺岗位如下:
专技职务层级 | 副高级 | 中级 |
批准使用空余数 | 7 | 8 |
二、参评方式
1.书面申请
凡符合各层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在编在岗教师,自愿申报参加今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应于2024年10月9日12:00时前将书面“申请书”递交到办公室,并承诺所提交的学历资历、能力条件、业绩条件、教科研条件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申请书”逾期不交视为放弃本年度参评。
相关层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见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社厅2021年1月18日印发的《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皖教师〔2021〕2号)
2.网上申报
根据宿州市教体局文件,2024年全市教育系列职称实行网上申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评审。申报人员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注册绑定所属单位,填写个人业绩库和申报信息由单位审核,将申报材料扫描上传系统进行线上申报。申报流程:(1)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在首页“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2)在弹出界面点击“确定”允许链接跳转,进入专技人员服务平台;(3)点击“职称申报”,选择个人登录方式,前往安徽政务服务网;(4)以个人用户身份进行注册和登录。请参评人员认真学习网上申报、参评流程及操作方法,个人按照时间节点和相关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上传材料等操作。因个人原因导致申报、上传材料不及时、不完整、不规范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3.纸质材料报送
申报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教师,应按照《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皖教师〔2021〕2号)、宿州市教体局印发的《〈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补充细则》(教体人〔2021〕16号)和“安徽省灵璧师范学校教师申报职称量化考核计分表”所列各项条件准备材料,于2024年10月12日17:00时前将申报材料递交到校长办公室,以便于学校评审推荐小组审核。申报材料逾期不交视为放弃参评。
三、考评推荐办法
按照皖教师〔2021〕2号、教体人〔2021〕16号文件对申报参评人员进行条件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考评推荐,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考评推荐。如符合条件的申报参评人数未突破人社部门批准使用的各层级空余数,则不再进行考评,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上报;如符合条件的申报参评人数突破人社部门批准使用的各层级空余数,则按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的办法进行考评推荐。具体如下:
1.按照《教师申报职称量化考评计分表》,对照申报材料进行量化考评打分。本项满分100分,最终得分按90%计入考评总分。
灵璧师范学校教师申报职称量化考评计分表 | ||||||||
申报人: | ||||||||
要素 | 评分标准 | 自评 分 | 考评得分 | 备注 | ||||
学历 资历 10分 | 学历 4分 | □专科4分 | □本科及以上5分 | 教龄、职龄按年头计。 教龄、职龄得分最高的,考评得分为本项满分;其他参评人员根据实际得分按比例折算考评得分。 以下各项考评得分以此类推。 | ||||
教龄 3分 | 任教以来每年1分 | |||||||
职龄 3分 | 任现职以来每年1.5分 | |||||||
管理 10分 | 类别 | 班主任 每年1分 | 学部副主任、教研组长、科室兼职人员每年1分 | 科室副职以上干部 每年1.5分 | 任现职以来,以最高计,类别不重复。 | |||
教学 35 | 工作量 10分 | 周课时8节 及以上2分 | 周课时8节 以下1.5分 | 1.课时按学期计算,每周8节正课为满工作量; 2.参加国培、省培、经学校同意派出人员(当学期满三个月)、行政干部周课时4节及以上者,均以满工作量计; 3.公开课每学期以最高档计一次; 4.每学期听课15节为满分; 5.本栏各评价要素以任现职以来材料为考评依据。 | ||||
公开课 5分 | 送教下乡 每次1.5分 | 校际每次1分 | 校级每次0.5分 | |||||
考评课 5分 | 参评人员上一节考评课,学校职称考评组现场赋分。 | |||||||
教学常规材料 15分 | 教案10分,计划5分,总结5分,听课记录5分 | |||||||
评教 5分 | 优秀或前30% 每学期2分 | 良好或中间50% 每学期1分 | 一般或后20% 每学期0.5分 | |||||
考核 5分 | 年度 考核 | 优秀每年1分 | 合格每年0.5分 | 本项考核是指任现职以来人社部门组织的年度考核。 | ||||
教研 32分 | 发表论文(期刊)5分 | CN(国家级) 3分 | CN(省级) 2分 | 1.发表或获奖论文,每年限2篇,以最高档计分; 2.发表及获奖论文须符合职评文件要求才予认定; 3.学校安排的活动、指导学生获奖是指经学校研究安排教师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竞赛活动,每项活动每年以最高档记一次。 4.精品课程或科研课题,以结题为准。 5.本栏各评价要素以任现职以来材料为考评依据。 | ||||
获奖论文(教育行政部门) 5分 | 国家级一等奖每篇3分 | 国家级二等奖 每篇2分 | 国家级三等奖 每篇1分 | |||||
省级一等奖 每篇2分 | 省级二等奖 每篇1.5分 | 省级三等奖 每篇1分 | ||||||
市级一等奖 每篇1.5分 | 市级二等奖 每篇1分 | 市级三等奖 每篇0.5分 | ||||||
精品课程或项目建设科研课题5分 | 省级牵头8分、成员4分 | 市级牵头4分,成员2分 | 校级牵头2分,成员1分 | |||||
参编 教材 5分 | 正式出版规划教材4万字以上4分 | 正式出版的规划教材4万字以下2分 | 认定校本教材 1分 | |||||
学校安排的活动、指导学生获 5分 | 国家级一等奖每次4分 | 国家级二等奖 每次3.5分 | 国家级三等奖 每次3分 | |||||
省级一等奖 每次3分 | 省级二等奖 每次2.5分 | 省级三等奖 每次2分 | ||||||
市级一等奖 每次2分 | 市级二等奖 每次1.5分 | 市级三等奖 每次1分 | ||||||
专业或学科带头人、教坛之星、骨干教 5分 | □ 省级5分 | □ 市级3分 | □ 校级1分 | |||||
双师型教师 2分 | 2分 | |||||||
荣誉 8分 | 国家级 表彰 | 政府每次10分 | 部委每次7分 | 1.任现职以来,同一年同一类表彰按最高计; 2.表彰类别应与职评文件及补充细则所列一致; 3.须经学校研究推荐的表彰方予认可。 | ||||
省级 表彰 | 省政府每次7分 | 省部门每次5分 | ||||||
市级 表彰 | 市政府每次5分 | 市部门每次3分 | ||||||
校级 表彰 | 校级每次1分 | |||||||
合计 | ||||||||
考评组成员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2.参评教师进行工作述职,由审核考评工作小组进行量化打分,取平均分为述职最终得分。本项满分100分,最终得分按10%计入考评总分。
灵璧师范中申报职称参评人员述职评分表
评分要素 | 参考标准 | 本项得分 |
内容(70分) | 真实反映任现职以来,学历、资历、能力、业绩、教科研等条件,重点突出工作实绩和业务成果。 | |
形式(30分) | 思路清晰、完整,表达简洁流畅,语言规范得体。 |
3.参评人最终得分=量化考核得分×90%+个人述职得分×10%。学校职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参评人最终得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人社部门批准使用的各层级空余数范围内,推荐上报参评人选。
灵璧师范学校参加职评人员考核分数汇总表 | |||||
序号 | 姓名 | 量化考核得分 (以90%计入最终得分) | 述职得分 (以10%计入最终得分) | 最终得分 | 最终得分排名 |
四、时间安排
根据市县人社、教育主管部门文件和会议精神,本年度职称评审各环节时间安排如下:
10月8日,学校网站公布2024年度职评方案
10月9日12:00时前,个人递交职评申请书及诚信承诺书
10月12日17:00时前,个人递交完整的纸质评审材料
10月14日,学校完成申报人纸质材料评审工作,当天研究确定人员,进行公示
10月19~20日,材料复审盖章
10月21日,学校完成公示工作,向县局报送纸质评审材料
11月18日前,申报人完成材料网上上传、学校完成网上审核工作
考评课时间待待县局确定后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导向,强化组织保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政治品格,坚持师德第一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将师德师风作为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的首位,科学公正评价教师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成立灵璧师范学校2024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审核考评工作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审核考评工作组对领导小组负责,对申报人员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实际贡献和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考评。审核考评工作组要切实履行审核把关职责,严格落实“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管理责任制,工作组成员对审核考评结果负直接责任,学校主要负责人负领导责任。
2.坚持评审标准,确保公平公正
领导小组和审核考评工作组成员要认真学习《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皖教师〔2021〕2号)、《〈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补充细则》(教体人〔2021〕16号)和市县主管部门职评工作通知、会议精神,按照文件要求和经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的职称考核评审办法操作实施。客观、公正地衡量申报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严格按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评审推荐人选。对不符合评审条件、材料不齐全或材料有异议、真实性有待确定人员,宁缺毋滥。
3.规范评审程序,保障公开透明
职称评审严格按照个人申报、学校审核推荐、县局复审报送的程序进行。我校在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公示制度,通过学校公示栏等渠道对申报教师材料进行全方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充分保障教师参与权、知情权与监督权,确保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工作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进行。
4.加强业务管理,强化服务保障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整理上报,业务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各有关职能科室、教研组应按《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皖教师〔2021〕2号)、《〈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补充细则》(教体人〔2021〕16号)规定,为参评教师提供真实、完整、规范的能力、业绩、教科研等证明材料。
5.依法全面监管,严肃工作纪律
(1)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和审核考核工作组成员必须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评审推荐职责。不得在评审过程中跑风漏气,不得提前泄露材料赋分情况、测评打分情况、评审结果等事项;不得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之机,接受参评人员赠送的现金、礼品或有价证券;不得应邀参与参评人员安排的宴请;不得为参评人员游说拉票;不得打击压制参评人员;在其本人或其亲属申报参评时,必须主动申请回避。
对违反工作纪律,利用职务之便搞不正当活动、徇私舞弊者,将取消其领导小组成员、审核考评工作组成员资格,当年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学校各类评审工作,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的党纪、政纪责任。
(2)参评人员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资料,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申报和参评资格。通过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撤销其职称,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并根据《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给与相应处理。
(3)学校对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违反规定为参评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及个人,县委教育工委将严肃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且对学校实行“一票否决”,两年内不得参加各级各类先进集体评选。教师在职称评审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人数将作为核算下一年度学校评优评先指标的重要参考,予以相应核减。
(4)学校及相关人员在职称问题线索调查核实过程中,拒绝或干扰调查,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拒不提供相关材料,或以材料丢失等理由对抗组织调查的,从严处理、从重处分。
(5)对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参评及评审推荐工作的举报投诉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不得捏造事实、无事生非。对反映不实、道听途说、无凭无据的,不予受理。对有意扰乱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工作正常进行的,将严肃处理。
(6)校纪委对职称评审推荐工作进行全面全过程监督。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市县人社、教育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省灵璧师范学校
2024年10月8日
附件1:
灵璧师范学校202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灵璧师范学校202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丁 刚 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张 劲 党委委员、副校长
成 员:程 博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赵国树 党委委员、总务科科长
王 将 党委委员、招就办主任
吕海云 教研室主任
刘孝峰 教务科科长
吕 波 办公室主任
马 凯 团委书记
灵璧师范学校202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和校纪委全程监督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吕波兼任办公室主任,吕海云、刘孝峰、刘小报为办公室成员。
附件2:
灵璧师范学校202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
审核考评工作组
灵璧师范学校202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考评工作组成员名单:
组 长:丁 刚 党委书记、校长、高级教师
副组长:张 劲 党委委员、副校长、高级教师
成 员:吕海云 教研室主任、高级讲师
刘孝峰 教务科科长、高级讲师
吕 波 办公室主任、高级讲师
马 凯 团委书记、高级讲师
刘小报 办公室副主任、高级讲师
陈 伟 高级讲师
胡 勇 政治教研组组长、高级讲师
审核考评工作组按照《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皖教师〔2021〕2号)、宿州市教体局印发的《〈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补充细则》对参评教师进行考评,并将结果报送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