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师资结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78号)和《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8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二、招聘计划经2025年10月16日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教育工委备案,计划招聘中职护理教师2名、英语教师1名,合计3名。具体见招聘岗位计划表。三、招聘条件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并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且须同时符合以下各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三)岗位所需的专业及资格条件;(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三)现役军人;(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中小学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四、招聘程序此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一)报名、资格审核1.报名。报考人员填写“安徽省灵璧师范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并签订诚信承诺书,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扫描件,打包发送到LBsfbgs@163.com邮箱。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25日24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安徽省灵璧师范学校组织实施,审核通过后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报考人员本人。(二)考试考试以专业测试为主,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等。考试方案及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发布。(三)体检与考察学校按照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试成绩相同,依次以主考官评定成绩、本专业考官评定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项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由安徽省灵璧师范学校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体检、考察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四)聘用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按学校通知到校报到,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与之签订编制外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确立人事关系。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工资按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待遇有关规定执行;由学校发放的津贴福利,享受与在编教职工同等待遇;学校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聘用人员购买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及各方负担比例严格按照当地社保机构规定办理。五、有关事宜本次招聘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接受学校纪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六、咨询电话咨询电话: 0557-2360166请在工作日正常办公时间咨询。特此公告。 安徽省灵璧师范学校 2025年10月20日 附件-1.docx附件-2.docx附件-3.docx
值2025年中秋节到来之际,根据《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2021.41)文件规定,为满足广大教职工获得感,促进和谐校园建设,进一步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向心力,营造和谐温馨的节日氛围。经校党委研究,向全体教职工发放中秋节慰问品提货券。一、券面金额:人民币1000.00元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三、项目概况和要求1.2025年中秋节教职工节日慰问品的采购标准为每份1000.00元(其中乡村振兴产品300.00元为政府扶贫专项采购,不列入竞选方案之中),全校总计近276份左右,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合同为准。2.中秋节礼品供货竞选方均需按校方提供的清单报价竞选。(报价商品清单附后)遵循“货比三家、择优选购”的原则作市场价格调查比较,经比对、研究确定供货方。3.商品提供方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及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提供:(1)食品安全认证即GB/T19001或ISO9001(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即GB/T24001或ISO14001(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即GB/T28001或OHSAS18001(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即GB/T22000或ISO22000。(5)全国知名品牌厂家授权书或厂家经销协议。以上内容需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加盖供应商和生产商的公章。4. 商品提供方信用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等。提供市场监督部门或工商管理部门证明。5. 经营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行业质量评定标准,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如食品类产品必须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畜禽肉类商品须有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米、面、粮、油等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标准,所有食品类商品都必须符合保质期要求。6.经营产品在质保期内如果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需要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相应处理,3个工作日内给予处理。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经营者必须及时按实际数量给予调换新的商品。若因质量问题而引发安全事故(经相关部门和双方认定属于商品质量问题),由经营者承担所有经济赔偿与法律责任。7.本次中秋节礼品为优质牛肉和高品质米面油等商品,根据《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皖工发》〔2021〕41 号)要求,采购的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以政府扶贫平台提供的商品为主,在同品牌同质量同价格的情况下采购扶贫平台产品。8.请意向参与方于2025年9月22日18点前将竞选相关材料送交安徽省灵璧师范学校学工会委员会808室,联系电话:13965323966、13965322128四、纪律与监督1.所有参与采购工作的人员均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按规定的权限、程序开展工作,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主动接受监督。2.慰问商品采购工作接受学校其他相关部门监督,并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监管检查。3.采购工作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参与采购工作的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五、附则:本方案解释权归灵璧师范学校工会 灵璧师范学校工会 2025年9月18日 附报价商品清单:
安徽省灵璧师范学校质量年度报告(2024年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