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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

发布时间:2024-04-15    浏览次数:

灵璧师范学校教育科研常规工作条例

 

一、灵璧师范全体干部和教职工都要树立科研兴师、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念,使研究成为日常教育生活方式。

二、学校教科研是应用性的教育科学研究,其目的是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学校教科研活动,要立足于本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的实际,立足于课程以及课堂教学改革,立足于改进和优化教与学的行为。

四、学校实行教科研成果奖励制度,对本校师生员工取得的教科研成果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学校分学期、学年对教师的教科研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五、学校建立校刊、网页、论坛、学术年会等教科研信息交流平台,为教师学习、研讨、交流创造必要的条件。

六、校教研室在校长室领导下,负责组织、指导、管理全校教科研工作。每学期要制订工作计划,制定各种管理制度,实现教科研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教研组、备课组是学校教科研的基层组织。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是教研组、备课组教科研活动的召集人,是教科研活动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教研室要分学期、学年对教研组、备课组的教科研活动及其成果进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评价。

教师首先应当成为一名教育、教学的研究者。教研组每学期要对教师的教科研工作进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上报教研室归档,并与教师的评优推先、职称评定直接挂钩。

各教研组每学期开学第二周要制订出教科研计划,规划活动次数,排好活动日期,确定研究主题,落实活动负责人,做好学习、研讨等记录,学期末将活动资料整理归档。

七、本校教师有随机听课的权利和接受听课的义务。学校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教研室主任、教务科长、年级部主任不少于20节,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听课要做好听课记录,认真开展评课、交流。

八、学校每学年举行教师教学技能比赛,评选“青年教师教学能手”和“优秀教师”;每年举行三优评比,评选优秀论文、优秀教学软件、优质课等;每年开展一次“青蓝结对”及其总结评比活动。

九、学校坚持开展教师校本培训。除全校性校本培训外,每月安排节课时间供教研组、备课组组织教师理论学习、教育教学研讨和交流。教师要做好校本培训记录,每学年六月份上交前《教师校本培训记录册》接受检查。教师要积极参加校本培训、各级教育教学培训和其他教研活动。教师每学期至少读一本教育理论专著,经常阅读教育教学期刊并写体会。学校把教师参加校本培训、外派培训、在岗自修,列入教师继续教育考查之中,达不到基本要求不予推荐晋级。

十、中级职称、高级职称的教师在任现职期间必须承担指导青年教师的任务,必须承担校级以上的研究课题,并有论文发表,或有成果在市级以上交流获奖,或在校内外推广。初级职称教师在任现职期间必须有成果在市级以上交流获奖或参与课题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达不到基本要求不予推荐晋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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